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自然人经营工商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经营者。根据现行政策,个体经营者具有以下财政和税收特点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1、个体户投资者应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个体经营者的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者由家庭财产承担;不能区分的,由家庭财产承担。与有限公司股东不同,个体经营者在经营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个体户的经营范围没有特殊限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公平市场准入和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登记。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市场地位与有限公司等企业主体平等,准入条件在法律层面一致。
三、个体户不能设立银行账户
个体户不能设立银行账户,而是由投资者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收付;有限公司必须设立单独的银行账户,保持资金独立,不得与投资者财产混淆。
四、不能出让、不能对外投资
个体户不能出让,只能销户;也不能对外投资,成为公司股东;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五、符合条件的个体户需要做账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上。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服务纳税人或者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经营)额在4万元以上;从事货物制造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立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户,应当设置简单账,并主动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增值税应税服务纳税人或者增值税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1.5万元至4万元;从事商品制造的增值税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3万元至6万元;从事商品批发或者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4万元至8万元。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单账户的其他情形。
六、个体户增值税政策
个体经营者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第三条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规范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一般纳税人纳税。”
作为一般纳税人,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各省、自治州、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税销售收入的3%,减征增值税的1%。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一季度为一个纳税期,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相同),增值税免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月总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当期房地产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销售商品、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增值税免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免税征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七、个体户无需缴纳税款和残保金
个体经营者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需要纳税,也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担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工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使用管理办法〉通知(财税〔2015〕72)第二条规定,保障基金是机关、团队、公司、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资金,保障残疾人权益。
八、个体户业主与个体户投资的财产、土地所有权转让免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等相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部、国家税务总局)〔2012〕第八十二条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经营者以个人名义将房屋、土地所有权转让给个体经营者,或者个体经营者将房屋、土地所有权转让给原经营者,免征契税。
九、个体户业主取得的收入是“经营所得”,而不是“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从个体工商户获得的收入为营业收入。名义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收入的,不能扣除,应当转入最终营业收入,共同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个体户经营所得税前不能扣除哪些费用?
以下费用不得扣除:(一)个人所得税;(二)滞纳金;(三)罚款、罚款、被没收财产损失;(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费用;(五)赞助费用;(六)个人和家庭费用;(七)与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费用;(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扣除的费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户税记税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11、个体户无法区分个体户的生产经营费用,如何扣除?
在个体户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计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生产经营、个人家庭生活难以区分的费用,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允许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户税记税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十二、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按现行优惠政策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减半政策,不区分征收方式。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13、如何计算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
减免税=(个体经营所得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户营业所得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经营所得应纳税额)×(1-50%)
例如: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户C,年应纳税额为8万元(税率10%,速算扣除1500元),同时可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减免税额=[×10%-1500)-2000]×(1-50%)=2250元。
14、个体户经营所得已缴税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个体户缴纳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扣下一个月的税款,年度汇算时可办理退税;也可以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少的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15、个体户在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是否还预征个税?
自2021年4月1日起,个体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合伙企业